抹不去的记忆
暑假里的一天,我心血来潮想学自行车,爸爸见我意志坚定就同意了。
我来到院子里,爸爸也推着仓库里那辆沉睡已久的自行车来了。外面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小鸟在枝头唱着动听的歌儿;花坛里的花争奇斗艳;太阳公公正朝着我笑,好像在给我打气呢!
开始学车了,一开始我先坐上去,爸爸在后面扶着我,我的眼睛像被吸铁石吸住了一样,紧紧盯着前方,我的脚用力一蹬踏板,车子就动了起来。慢慢地爸爸松了手,我居然也能骑起来了!太兴奋了!可是好景不长,我一得意,忘了我才刚学会,还是个“新手”,突然脚一下子踩空,“啪——”一声巨大的响声,我倒在了地上,摔得屁股“开花”了,我疼得“哇哇”直哭,一个劲儿喊着“不学了!不学了!”爸爸把我扶了起来,帮我擦了擦眼泪,意味深长地说:“这样可不对,你难道忘了吗?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这是《滴水穿石》给予我们的启示。”我听了,惭愧极了,便又推起车学了起来。
这件事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它将深深印在我的记忆里,永远也抹不去。
我曾经经历过许多事情,不少已经淡忘,但是有一件事,令我终生难忘。
那天傍晚,风呼呼的刮着,夹杂着一丝丝雨。我刚刚洗好脸,就听见外面有“扑扑”的声音,我一下警觉起来:不会是小偷吧!趴在窗台上看,发现了一个拄着拐仗、步履蹒跚,穿着一件打了补丁的衣服的人用个木棍在垃圾堆里翻找东西,不时艰难地弯下腰捡起什么放进背后的麻袋里,原来是个捡垃圾的残疾人!我大大松了口气。这时,我突然想起了在泰州见到的健全乞丐,他们有健全的四肢,有能力去找一份卖力气的工作,却选择了乞讨,靠着别人的施舍吃口饭,但那位残疾人却毅然选择了工作,哪怕是捡垃圾,但得到的钱是光荣的,是自己的双手挣来的,他的形象比乞丐要高大的多。
想着想着,我已视残疾人为榜样,他身残志不残,不愿靠别人的施舍生存的精神,也深深地感动了我,以前对残疾人的鄙视和不必要的怜悯也全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敬佩!
那个步履蹒跚、衣着寒酸,却靠自己的劳动挣钱的残疾人的高大形象,自然成为了我的脑海里永远抹不去的记忆,我深深地敬佩他。
在成长过程中,那件事成为我抹不去的记忆……
那天天气阴沉沉的,北风呼呼的刮着,我到丁烨家做客,我们一起玩擦炮来暖活身子。
我点燃了一根擦炮,使劲扔了出去,捂住耳朵时,突然被香猛烫一下,耳朵破皮了,疼痛不已。丁烨发现了我的异样,关切地说:“怎么了?”“没……没什么!”我支支吾吾地回答。丁烨凑近我看了看,惊讶地叫:“哇,你的耳朵流血了,快跟我来。”不等我说话,他拉着我直奔卫生间。
到了卫生间,丁烨打开水龙头,调到温水,把我的耳朵轻轻拉过来冲洗,一边冲一边关切地问:“还疼吗?”“没事的,一点小伤啊!”洗完了他又拿来湿毛巾,缓缓擦着我受伤的地方,又说:“现在不怎么流血了,嗯……我再给你上点药!”我刚想说些什么,丁烨早已拿来一瓶云南白药,取出棉签伸到瓶中旋转了几下拿出来,均匀地涂在伤口上,末了,丁烨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对不起啊,要不是我提议玩擦炮,你就不会被烫伤了,真抱歉啊!”我感动极了,说不出话来,此时无声胜有声啊。
虽然那件事已经过去几年了,可丁烨当时的行为让我非常感动,那一次成了我脑海里永远抹不去的记忆!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总有一些经历会让我们难忘,也许是甜蜜,也许是酸楚……但那一件事,让我一直后悔不已。
那是寒假中的一个星期天,我请隔壁邻居家姐姐到我家玩,我们到我的房间里玩玩具。我拿出了10岁生日时爷爷送我的树叶标本,忍不住吹起牛皮来,说:“我有一个精美的树叶标本,看!好看吗?你有吗?”大姐姐看了看,羡慕地摇摇头,于是我更得意地向她展示标本。不一会儿到了中午,大姐姐该回家了。我吃过饭整理玩具时发现我的树叶标本不见了,我怀疑起大姐姐,因为今天只有她一个人进过我的房间。
第二天我气愤地去问大姐姐,大姐姐脸红得跟苹果一样:“我……我……我没有!”见她这样,我更确定就是她了,于是我跟她一刀两断,以后见到也是对她瞄一眼就走,再也不说话。
几个月后,我在整理玩具时,猛然在床底下找到了布满灰尘的树叶标本,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我错怪姐姐了,我准备去跟姐姐道歉,可听别人说她家已经搬走了,我心里后悔极了,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这件事让我后悔,也成了我永远抹不去的记忆。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一转眼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了。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有许多难忘的经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那次的“盗物”了。
记得那天班上空无一人,连针掉落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我蹑手蹑脚的走进教室,准备拿上零食再去上体育课,可谁曾想马宇欢也紧随其后溜进了教室。“沈润芳,回班拿零食也不叫我,太不够意思了吧!”她冲着我喊道。“不是的,我刚才没看见你。再说了,你不是没带钱吗,哪儿来的零食?”我问。“我是没有,但不代表别人没有啊!”马宇欢冷笑了两声。我双眼紧盯着她,好奇地问:“你又要使什么鬼点子?”她瞄了我一眼,我知道不祥的事要发生了。“快跑!”她一边偷刘梦杰的糖一边叫道。“老师,我上节课才买的糖不见了!”刚回班,刘梦杰就跑到老师那儿告状,而毫无疑问的大家都怀疑是我和马宇欢偷的,因为刚刚只有我们俩上过班,但很快“嫌疑犯”就成了马宇欢一个人,大家都问我有没有看见,而我却说马宇欢上班的时候我去上厕所了,什么也没看到。大家也无话可说,悻悻地散了,我的内心却充满了惭愧……
这次我虽不是“主犯”,但“知情不报”,也算是个“从犯”。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不可以帮别人掩饰错误,应该让他及时改正,帮助他成为一个诚实、正直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