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
我想我是不爱书的。因为它各类繁多、高深莫测、难以理解。
我想我是喜欢书的。因为它赋予了我眼界、知识、品格和勇气。
我想书的意义是不大的。花费许多时间阅读却看一半忘一半。
我想书的意义是重大的。它教会了我如何专心致志、自主学习。
我曾经被一个问题困扰着:书对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它好像没怎么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又好像与我的生活密不可分。它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从小我就和书打交道。牙牙学语时听妈妈读故事书,幼儿园时自己读绘本,学前班时看注音书,更大了看小说。广泛的阅读为我的语文学习打好了基础,我也喜欢这个科目。渐渐的,空荡荡的书架被填满了,连床底下都塞满了已经不需要再看的书。
但是,我的年级越来越高,看书的时间越来越少。奥数题、作业、运动、特长等许多的事等着我去做,唯一能阅读的时间看的书也是老师指定的。这样目的如此明确的阅读让我怀疑,自己对书的喜爱还是否存在。
一个下过雨的午后,我突然想起来,很久没有碰书了。书架上的书积了一层薄薄的灰,一直静静地待在那里。翻一本老书,那淡淡的墨香依旧存在,被封存了不知多久又扑鼻而来。它会对我心存怨念吗?它是在等我,还是在寂寞里哭泣呢?就算哭,我也不知道吧。
书永远都是那么温文尔雅,让人猜不透它在想什么。人孤独哀伤了,可以找它;它被冷落遗忘了,会找谁呢?
我盘腿坐下来,拿着书开始读,惊讶地发现它竟然已有近一百岁了。作者,就这么穿越时空,来到了我面前。这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啊!难道电子产品就是高科技,玩游戏、看电视才算跟上了潮流么?
不得不说,因为手机所以放下书籍,才真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人类历史文明的所有结晶就这么安安静静、彬彬有礼地在你面前微笑。它要干什么呢?
它在呼唤你。你听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