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情操论读后感
人拥有利己的本性,以及同情的本性。
利己主要表现为功利,为自身利益着想,为理性控制。
同情表现为对他人的所遇到的事的反应。当人们看到他人遭受苦难,心理上会自动想象自己遭遇那种处境时的表现,然后透过情绪表现(快乐的事也如此)。无论是什么样的人,凡正常,都或多或少拥有同情的本能,少者为麻木,多者为善感。而人们的这种同情会对当事人产生较大的影响,若为快乐,那么他(她)将更加快乐,并为自己的快乐感染他人而感到满足。悲痛者,则会更加认同自己的表现,认为理所当然,对于他人,则投以明白、感激。(但现实中大多数人的心理状态倾向于快乐与悲伤的平衡点,并且对快乐投以认可,希翼,对悲伤表现出逃避。因此,往往快乐更易感染人,而对于某些记忆上存在阴暗的人,则更容易被他人相近的悲伤所感染,引发与当事人相似的情绪。由于主流倾向快乐,因此悲伤的当事人在经历对他人不一样情自己的愤怒后,将反思自己的情绪是否适合自己的境况,由此渐渐‘正常’)
朋友之间的同情十分重要,由于关联,人对朋友的同情要求高于其他的陌生人。当发生快乐或悲伤时,朋友的表现对主观感受尤为重要。因此,总是要求朋友要将同情尽量的趋近自己的情绪,才能贴合‘朋友’这个称号。若表现麻木不仁,或与自己的感受相反感情便会受到威胁。有的会产生‘朋友不关心自己’‘自己被忽视’‘朋友背叛’的猜想——对外反思。有的会产生‘自己是否做错’‘对事表现是否不当’等一系列的对自身的思考——对内反省。
人总是期望被认可,甚至忽视合理性。而一个朋友是否能够用理性地同情自己,以此把自己从错误拉回正轨,便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