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饭
想必大家都应该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做饭做的是什么吧。
我到现在仍然还清晰的记得自己第一次做的饭。记得那是我一个人在家,从来没有摸过锅的人突然嘴馋想吃猪蹄子了,然后我就拿了钱去超市买了一只,回到家清洗以后,放入锅内,加上水和半袋盐以后就开火清炖,只过了五分钟,我看着锅内有烟冒上来,就觉得应该差不多熟了,担心再煮老了,捞出来以后徒手拿着就开始啃。但是当我第一嘴下去,我才意识到我要到了一嘴没有刮干净的猪毛。
所以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种生猪蹄子的味道,这个事情让我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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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片绿叶,高高地挂在枝头,我的周围开满了花儿,我和芬芳的花朵随着微风翩翩起舞,虽然我没有花的美丽,但是我很快乐。春姑娘来到了大地,她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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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总是忘记曾经的,却是回忆忘记的,只是痛苦想起的,不是快乐记下的,那是曾经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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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多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影响力非凡的科学家了。我居住在地球上,那时,地球人满为患,到处吵吵闹闹的,影响我的发挥。于是,我请小行星帮忙,把我带到了未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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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我已经是博士毕业生了。在读博士期间,我发明制作了一台时光穿梭机。这一天,我想验证一下我的机器,顺便到未来世界去看看。一大早,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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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勾,本是守护黄泉冥海的天神,由于帝女女魃尸体坠入冥海之中,而与女魃尸体上残存的僵尸血因融合成为僵尸先祖,是吸食型僵尸的真祖。野史中所记述,赢勾等四名僵尸始祖(后卿、嬴勾、旱魃、将臣)一同诞生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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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要学音基,妈妈说我要学会独立,让我自己一个人坐公交车去南瓯嘉园。我带着手机,带上硬币,提着书本袋向103车站走去。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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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短小臃肿,外表解释,生就运动家般的骨骼。一张土红色的宽大的脸,到晚年才皮肤变得病态而黄黄的,尤其是冬天,当他关在室内远离田野的时候。额角隆起,宽广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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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今年37岁,长得高高大大的。爸爸的脾气挺大的。有一次,他在玩电脑,我走过去看一下,爸爸马上就发火了,大声说:“快走开,我讨厌别人在我玩电脑的时候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