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味生命
烟雾之都,迷茫悲痛。在选书时我就曾思考作者狄更斯为何不直接写出真实地名‘伦敦’呢?难道是作者暗藏玄机调取读者兴趣?我以为不是,狄更斯是一个富有激情的作家。一个富有激情的作家理应是自我的。而不是一味的去迎合别人的口味。
将书彻头彻尾读过后才明白狄更斯用心良苦。我甚至怀疑他是先写章节后写题目。可结果和我预想的相同,是我太浅显了。其因有二,其一则是狄更斯的性格。其二则是这篇被誉为世界名着的长篇小说写得是一个伦敦悲惨孤儿的身世际遇,而且还是真实的。连狄更斯自己都说这篇小说能不能问世都是个未知数。现在想到这段话时自己不免心头泛起一丝笑意。连作者自己都拿不准的一篇文章最后竟成为了世界名着。难道不令人升起一丝笑意吗?笑过后又仔细想想这不就是文学的一大魅力所在吗?未知,奇迹,希望,感叹。面对未知才能开创新的奇迹,有了奇迹便有了希望,最后想想又从中得出一个经典而实用的人生真理。
伦敦为何被雾都代替?个人见解,因为本书主人公奥列弗退斯特是一个孤儿。还是一个命运坎坷,在社会背景黑暗的环境下生活的一个孤儿。他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依靠。生活迷茫,前路黑暗。两眼不见阳光。生命不见希望。这样不就如同生活在大雾中吗?在那个偌大的城市两眼迷茫便代表欺骗,孤独,无助。狄更斯用雾都一词充分展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主人公奥列弗退斯特的无助,孤独,痛苦。这远比一个简单的地名,伦敦。意义深远的多。这就是狄更斯的机智,过人之处。能用一个简单的词表示一个用千言万语说不清道不明的背后深远意义。
是,由书名就能看出奥列弗退斯特,主人公的一生注定是坎坷的。艰难的,委屈的。但老天总喜欢和人开一个玩笑。而最终打破这个玩笑的就是时间。天无绝人之路,雷雨过后注定烟消云散,甚至额外多出一道彩虹。我们的主人公奥列弗退斯特的生活就是这样前面受尽嫌弃,孤独,欺骗。而后面则是温暖而庆幸。
读完此书后我们会有一种亲切感,为什么呢?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注定曲折,坎坷。但只要你熬过了,站起来了。也就难忘了,成功了,看透了,体会了。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人生中得到的一定比失去的多。譬如你失去了爱情,一定会收获友情。你失去了财富,一定会收获事业。你失去了健康,一定会收获感悟。你失去了动力,一定会收获希望。人的一生一切的一切都是因果关系。本应该是你收获多少,就理所当然的失去多少。但老天好像总是于心不忍,使我们获得的总比失去的多一些。如果是这样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只是一味地索取,而不舍去呢?
此书的意义远比我想的要深重,读一遍才算是初识,而并不是深知。我并不需要它对我来说根深蒂固。我只需要我认识生活,体味生命,懂得透彻。学以致用即可。懂了就淡了,舍了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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