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范文600字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上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农村的蟋蟀,偶然间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了回去,并把它安定在它的家——火柴盒里,它遇到了一对知心朋友,老鼠塔克和享利猫成了它们的好朋友。后来,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一跃成为了纽约著名的演奏家,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小蟋蟀却逐渐想念起自己的故乡——农村了,最后,还是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令自己魂牵梦绕的农村乡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小蟋蟀柴斯特。小蟋蟀柴斯特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纯朴的乡下人,都市的一切对它而言充满了新鲜感,但也同样叫它无助与害怕。它就像个可爱,守本分的乡下小男孩,让人发自内心地去欣赏它。其中有一个场景,我很喜欢。那就是他去吃中国晚餐的时候。因为这里把柴斯特写得非常的可爱的聪明。很讨人喜欢。
我喜欢的场景还有很多。比如说玛利欧哀求他妈妈把那些可爱的小东西留下的时候,塔克看玛利欧替他爸爸照顾报摊的时候……很多很多的。读到“第十二章”时,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
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另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验出那声音的美。它另我陶醉!读到最后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
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美好,又似乎是那么的完美。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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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满整个夏天的是一种紧张、热烈、急促的旋律。好像炉子上的一锅水在逐渐泛泡、冒气而终于沸腾一样,山坡上的芊芊细草渐渐滋成一片密密的厚发,林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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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弦琴,朴素而淡雅中深蕴着一种高雅的气质。简简单单的七根弦,纤细地拉设在古朴清新的琴座上,却能清脆地弹奏出一切天籁之音。这是属于心灵的艺术品,不仅手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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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历过许多事情,但最令我难忘的是体育课学习后滚翻的一件事。这件事发生在上学期的一节体育课上。体育课上,老师叫我们翻个后滚翻,许多同学都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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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从小到大都见过无数的手,粗大肥厚、纤小细嫩、布满皱纹……但是我觉得最特殊的手是爸爸的手,那是一双灵巧、有力、温暖的大手。爸爸的手又粗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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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时年少轻狂,梦想着长大,梦想着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梦想,有梦才有想。那年我还是一少年,学习是我的使命,不知道何时才能长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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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年以后,地球变成了一片沙漠。没有小鸟婉转的鸣叫;没有香气扑鼻的鲜花;没有四季轮回;雨神也从不光顾。这个昔日美好的星球,已成了一个死气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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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随着一声下课铃声,我和同学们跑出教室,玩起了抓人的游戏。我们玩得正高兴时,我的朋友低下头朝我冲过来,我来不及闪躲,他一下冲到了我的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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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今天爸爸闲着没事,给你示范跳栏杆。”明明用手比了比自己的个子,无可奈何地说:“我太矮了,我们还是从远处的天桥过去吧!”“没关系,看我无敌老爸给你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