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狼》关于人的思考
这是一本关于人与动物的故事读过之后发现它讲的是一个凄凉又热血,悲痛却包含深情的故事,其主线是一个猎人收养了一只豺狼,把它当做狗来饲养,但原来的老黑狗发现了它,牺牲自己来让它现出原形,他无处藏身,只能回到当初他曾生活过的豺群,又一步步
成为豺王,但它体内又有一半狗的血液,注定了它痛苦的一生,直到它死在猎人的枪口下,一颗痛苦的心才停止跳动。
这确实是一个讲述动物内心的故事,但在这故事的背后,揭示的却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当村中的鸡被偷光时,人人都怀疑是白眉儿,但当他杀死两只偷鸡狐来证明自己后,人们又对它百般巴结,而白眉儿的所作所为,却反映出了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它在狩猎时遇见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一只豺狼,它本可以很轻松的杀死它,但它宁愿暴露自己,也不愿杀死自己的恩人。
由此我们不禁要思考:那些在我们眼中凶神恶煞的豺狼虎豹们,到底存不存在人们所推崇的品格哪?答案是肯定的,它们的感情思想
也许不像在这本书中描绘的那么详尽,但它们有秩序,有规矩,强者为先,弱者在后,看似不公平,其实是自然界优胜劣汰的准则,在我
眼中它们凶残,可你曾知道,每年有多少多少动物死于我们的枪下,你可曾看见,当它们失去幼崽时那眼角的一滴泪?是时候反思了,它
们知恩图报,善于合作,以团体为重,我们就不应该拥有这些品质吗?
这是一本有灵性的书,教给我们了许多,我们应该善待动物,与他们友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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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翟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吟诵课,这节吟诵课还录像了呢!这节课上,老师让我们吟诵了《梅花》和《雪梅》两首古诗。吟诵分平声和仄声,平声指的是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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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楂是一种水果,它的颜色是红红的,上面还有一些黄色的斑点,它的形状是圆形的,它的表皮有点硬,味道是酸酸的,它还可以做成糖葫芦,把它打开后,我们还可以发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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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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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啦!太好啦!”老师一宣布运动会开始,我就欢呼起来。以往的运动会我都是坐在一旁当啦啦队的,可这次我也当运动员了!我能不高兴吗?我参加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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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我又把一个玻璃瓶子打破了。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爸爸妈妈去买菜了,我终于可以大闹天宫了。首先,我来做一个实验,物品有玻璃瓶子、水、盆和一个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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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飞行的痕迹是云端轻轻的划痕,鲜花开过的痕迹是碎落一地的花瓣,母亲劳作后的痕迹是手上厚厚的茧,而你的痕迹到底在哪里?记忆中的你一直留着乌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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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海边的细细柔沙中,双脚陷入金黄的沙粒感受着脚底传来的热度和酥麻。灿金般的光芒沐浴着我显得我像一位诚恳的信徒,朝圣般看着眼前的伟观,耳边回荡起一声声的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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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有一只聪明可爱的小狗叫卡拉。它长得肥头大耳,胖嘟嘟的身子,一双大眼睛骨碌碌直转,好像两颗黑宝石,黑乎乎的鼻子仿佛涂上了油漆,嘴巴里常常伸出粉红的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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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过后留下的是一道徇烂的彩虹;春夏秋冬留下的是自然的各色缤纷;流逝的时间留下的是过往的美好回忆。我因那天雨中留下的感动而感动。天空就像刚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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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个人给过我一段甜蜜的回忆,但是后来我们就成了彼此的敌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极端,但是我也没法与她化解,也许是我那不容侵犯的尊严,也许是因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