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后该交给谁
“咦?五块钱?”捡起这五块钱,抬头看见了不远处的警亭,决定把钱给警察叔叔,哪知,警察叔叔看了看,和同伴事商量商量居然将钱还了回来,说没办法处理,难道五块钱就难倒了警察叔叔?这就是小杨同学的遭遇。
遇到这事,谁不郁闷?那五块钱难道就这么放在家里当展品?我不禁想:这件事给了我们许多困惑,这五块钱,我们到底是该捡还是不该捡?捡了之后,这块“烫手山芋”又该何去何从?警察是茫然的,这么的小数额收下了也找不到失主,小杨也是茫然的,现在放在家里的五块钱,好像只能继续保存留作纪念了。可是,这未免也太荒唐了吧!原来是捡到了钱不上交,现在是上交却没有上交的地方。
也许,警察叔叔嫌太少了,认为小数额的钱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是一种资源浪费,才拒收的。这样从某种角度来说,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从传承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方面来说,再多的金钱都换不回来啊!一首耳熟能详的歌曲在我耳边回响:“我在马路边,见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再怎么少也应该收下,这样才有道德准则吧?
这些让我想起朋友气愤的眼神,顿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那也是个拾金不昧的故事:小羽上楼梯时发现了一个钱包,于是交到居委会,居委会的人夸赞她之后眉开眼笑的收下了。第二天她和小梦说这件事的时候,小梦意识到这是自己的钱包,于是他们立刻去了居委会,哪曾想,居委会见他们是小孩,居然说没有这回事,立刻就要赶他们走……
这是一个有关诚信的问题。难道,我们的钱包就不还了?或者是说,这些钱就这样被贪污了?把钱交给你——居委会,这是对你的信任,难道就为了你的贪图小便宜,就使别人的东西非法进入了你的钱包,成为了你的财产么?居委会就可以这样做么?那么,我们生活的地方,又该相信谁?我有些气愤,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这样的话,我们捡到了钱到底应该给谁呢?
拾金后该把钱交给谁?这个问题久久的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拾金不昧是我们传统的优良美德,看来这种优良美德即将逝去了,这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也只能用我的观点来诉说,以我们的身份来看待,更深层的意思,就不是我所能阐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