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
一直觉得我的钢笔是个能让我感慨的东西。我喜欢金属外壳的钢笔,黑色的油漆。可是我的钢笔的黑色油漆最后总是脱落得一塌糊涂,把里面的金黄色暴露在外面。黑色本是深沉的,金黄色却是阳光下的灿烂,这种对比常让我觉得沮丧。我不能因为一支钢笔的外表而丢掉它,就只能对着它大发感慨。
我对笔是有特殊感情的。虽然现在每天做一大堆的试卷习题,让我的钢笔始终保持着30多度的温度,我依然是喜欢握着它。一支笔,拥有不显眼的躯体却可以创造辉煌,仿佛它的简单里是无尽的神秘。它是灵魂说话的工具,又是个杰出的演奏者,笔尖和纸的摩擦声有时像音乐一样动听。我总是喜欢写字,哪怕是手指酸痛的时候。用笔写字和敲击键盘的感觉绝对不一样,这种感觉在我打字比写字快很多以后变得更加明显。书信和E-mail给人的感觉也是不同的。那种潜在的温馨也许只有在不紧不慢中才可以表现得淋漓尽致。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仿佛大家一下子都爱上了写信。那天小玉说她好想好想有人给她写信哦。她说,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人给我写过信呢。我心里一阵难过。我说我们上了大学以后,我每星期都给你写信。她笑了,笑得很开心。也许我们都明白,感情是需要一种表达方式的,凑巧的是,我们都选择了同样的方式。
一直以来,我喜欢的都是那种极细的钢笔,用蓝色的墨水。我的字不大,因此需要细线条的配合。很多年以前,我还是喜欢把字写得很嚣张的,有时候翻出以前的东西看,发现那些字真的是宽大丑陋。可我毕竟感到了曾经的自信和张扬。那个时候我还小吧,上小学,正是什么都不懂的年龄。傻瓜说起话来常常比正常人要理直气壮,所以在我没有骄傲的资本的时候反而是最骄傲的时候。自信这种感觉现在离我很遥远的样子,像久未见面的朋友。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低着头走路,小声地说话,不刻意的追求什么,懂得适可而止。如果说是什么改变了我,可我仔细想努力想,却依旧想不出什么。我成绩最好的时候,我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于是我一次又一次握着我的钢笔写下无奈的文字,从初二开始。而恰恰就是从初二开始,我开始接二连三地考第一。我的自卑就是无理取闹,可它毕竟存在了,我无可奈何。我可以让自己摆脱青春的寂寞感,却摆脱不了失败感。爸爸曾经对我说,不要过分追求完美。而我,却总是仰着头向最高点看,所以我筋疲力尽。
我喜欢钢笔,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比我的很多朋友都更清楚地体会了这个世界的不永恒。我从不相信会有永远,包括友情和爱情。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事情就在不经意间被我们忘了。以后的以后,我们会突然发现,我们曾经爱过的容颜已经在脑海里模糊成了一片。高二的那次分班把原来一个友爱的像一个家的班级分得支离破碎。很多次当我从以前的同学旁边走,都感觉很难过。我总是底着头,悄悄地过去,怕一点声响就吓到敏感的神经。就在几个月前,我们还以为我们可以在一起一直到高考,没想到分离竟然提前了一年半。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然后我们都沉默。贤贤说,我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教室里,我最喜欢的位置就是角落,因为那里有墙,可以依靠,尽管它们是冰冷的。我想保护住我的一切,可最后是什么都失去了。那些我已经无法挽回的友情都已经随风去了。如果说存在的话,也只是存在在我的记忆里。所以,我不喜欢圆珠笔隔三岔五的就要换笔芯,不喜欢铅笔过不久就要香销玉损,钢笔不是永恒的,但给我永恒的感觉。
钢笔的黑色油漆依然是每天掉落,里面的金属已经被我的手指磨得闪耀着光彩,让我有时觉得不深沉的东西也可以很可爱。我的情感依然是可以有所寄托的。油漆掉了,笔还在;人走了,我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