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肥城市看守所参观
今天上午,学校组织我们去肥城市看守所参观。我们看到了各位军官有条有序的生活规律,同时也看到了犯罪分子痛苦的生活。在高高的楼上往下看,犯人的住所尽收眼底,用铁网护着,用铁链锁着,里面黑暗而窄小。
犯人过着痛苦的生活,没有关怀,没有自由。同时,他们又受着自己良心的折磨。在这一排的牢狱里,最让我注意的是最边上的一间牢房――未成年人牢房。我想里面关着的,大概是与我们年龄差不多的人,由此我想了很多……
这些犯人与我们一样,在犯罪之前,拥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受着老师的教导。但他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觉得自己太受拘束:厌烦了妈妈的唠叨;厌烦了爸爸的严厉;受够了老师的批评。这些思想将他们带到了人生的岔道,有两条路供他们选择:一条路通往阳光灿烂的生平世界;另一条路却将行人引入漆黑的无底深渊。而他们坚决的选择了那条黑暗的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只看到了表面,在那条光明的道路上,表面是汗水和努力,可是他们难道不知道“苦后甜”吗?在那条黑暗的道路上,表面是“吃,喝,玩,乐”,但他们不知道,这条路是通往犯罪的路。
在学生时期,这些“少年犯”贪图享乐,盲目的追求一时的快乐,做了社会所不容。法律不允许的事情。而这一时的快乐背后隐藏着多么大的痛苦啊!
后来,他们学会了吸烟,喝酒,没有了钱,便去偷,便去抢。当父母,老师教育他们时,他们却理直气壮的说:“别人能这么干,我为什么不能?”
他们开始不把学校纪律放在眼里,还无缘无故地旷课,夜不归宿。还觉得这样很牛,很潇洒。不知不觉地,走上了犯罪之路。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终于作了法庭上的被告人,住进了监狱。他们以为只要赔偿,就可以释放。可见他们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法盲”!刑法上规定:犯罪到一定程度,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这就可以看出:他们不学法,不知法,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的结果。而现在他们已是后悔晚矣。现在,他们失去了自由,以前拥有自由时,不知道珍惜;现在失去了自由,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宝贵,多么令人向往。
现在我们正处在最危险的时期,最容易犯罪的时期,对和错只在一念之间。因此,我们必须学法,知法,守法。守法必须从遵守纪律开始:要时刻遵守 中学生守则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在青少年时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品德。
另外,我还对此编了一首儿歌:
吸烟喝酒不能做。
善良朋友才可交。
伤人利器不可带。
打架骂人不可为。
别人财务你别碰。
偷鸡摸狗见品行。
赌博挣钱不正当。
健康书籍多阅读!
通过这次的教育,我发誓:我一定要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