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
语文,何也?自是指语言文学。在我看来,无论人身处何处,都离不开语文。从牙牙学语的那一刻起,到吃饭、交谈,我们都在使用语文。说话,就是最常见的一种。但是有些人说话粗俗,而有些人却掌握到了说话的艺术。我就属于后者。 我自幼便不多言语,但是却喜欢读书。一本好书在手,足使我通宵达旦,手不释卷地去读它。
何也?不为别的,只是羡慕。我羡慕作者的语文功底,只消耗点笔墨,一篇珠机满盘词句警人的文章便呈现于眼前了。那优美的文段,独特的风格读起来余香满口,回想起,仍是唇齿留香。没错,这就是语文,这就是它的魅力,它的风格。因此,我能从中获益最多的方式就是读书。 前面已述说了语文的妙处,而我只不过是感叹而已,并非真正领悟到它的内涵。
我曾经在公开场合讲话时吞吞吐吐,面红耳赤;曾经面对一大摊空白的作文稿纸欲哭无泪。一切都是因为自己对语文的不熟悉、不理解、不会运用造成的。而当我走进书籍的海洋时,这一切全部都变了。刚开始,我只是阅读一些小文章、小习作,懂得了写作文的一些方式与方法,能够顺利完成一篇普通的、表意清晰的文章。接着我开始接触一些高水平的文章,努力分析他们的写作手法与修辞方式。我发现,一篇好的文章有时候不在于词句的华丽,套式的老板,而在于你是否把心放在了你的作文里,是否表达出了你的真情实感。同时,格调也要经常换,否则会显得很呆板,让人觉得生厌。 书读得多了,我也开始进行评价。
对于我而言,我很讨厌那种充满了陈腐老套的说教的文章,因为没一点新意可言。我喜欢中国的诗仙李白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的豪爽;喜欢女词人李清照那“花自飘零水自流”的伤叹;喜欢《红楼梦》中“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的悲剧;喜欢讽刺家马克·吐温笔下哈克·贝利的“去他那无聊的天堂”的幽默。俗话说,“书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虽不敢在老先生面前称神,可是经过三年日积月累的读书后,我的作文曾不止一次被登在各级刊物上。
当然,语文不止作文,但是写多了,读多了,分析多了,我自然能说了。我可以一丝不苟地清楚地述说我的观点,也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据理力争,勇敢且流利地发表演说。当然,我没有刘心武、易中天先生能说会道,还有因为读书没有他们多,所以,我还会再去努力!以上就是我这位腹中乏墨之人从书中所学到的语文,也许还不足以让各位鉴赏,但是我坚信,书籍是语文的体现,我已从中吸取了不少精华,在以后的文学成绩上,我要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