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我与同桌的协议书
学生嘛,难免会忘带一些东西吧,按理来说,同桌就应该是这时候的救星。可我的同桌,却对我的忘带视而不见,我朝他借,他还是干脆的说:“不行。”把我气个半死,因为啊,他忘带东西时,我还二话不说就把我还有的文具放到他的桌子上呢!于是,我决定,写一份和同桌的协议书――
协议书
1。如果双方任何一位忘带东西,可直接从对方的文具盒里拿。(在有2支的情况下)
2。用完了要放回原处。
3。对方没有权利不借。
违规惩罚:若甲方违规,送乙方一个游戏帐号;
若乙方违规,赔偿甲方“口水损失费”2元。
甲方:王一卿 乙方:谢子昊
同意√ 同意√
要说写完这次协议书,我们可真是闹翻天了。比如吧,违规惩罚多少,可经过了不少思想斗争。好不容易想了个令自己满意的赔偿,同桌又拒绝了,原因是赔偿太过分。还有签字的时候,同桌故意叼着个笔(那是我借他的),眼睛盯着天花板,假装沉思:“啊……我到底应该签还是不签呢?想一想……哦!赔偿还是太过分……不!我为什么没有权利不借……”快把我急死了,后来幸亏我恐吓了一句:“你想死得很年轻吧!”他才发着抖签上了字。
不知不觉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们都遵守了协议书上的规定(毕竟惩罚是“惨重”的),居然成天还是战火连天。昨天,我又新买了一支漂亮的笔,我放在文具盒里舍不得用,却被同桌拿去了;我有一支自动铅笔坏了,也没有芯了,结果同桌看见了,还搜出我仅剩一根芯的笔芯盒,硬是给装上了;同学给我的游戏帐号,在他翻文具盒时也看见了……当我生气地要训他时,他却得意洋洋的指了指墙上的协议书。我也翻起他的文具盒,只见空空如也……
签下协议书那天,我还以为这样的办法很好。可现在才觉得对我来说,简直是“不平等条约”!
某年某月某日,偶终于以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我的同桌,这份协议书,终于在这天被撕得粉碎,扔进了垃圾桶……(感慨:万事不是逼出来的,而是要靠自己去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