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光
在放寒假的第一天,我看完了由邓超和刘诗诗主演的《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我几乎是一气呵成的,看完以后的我感觉这个世界再一次的在我的心中无限的放大了。
我很好奇,究竟雷米的小说为什么能够得到大家的喜爱,为什么能够经久不衰,包括之前李易峰和廖凡主演的《心理罪》电影,我觉得诸如此类,无不再给我们反映出一个社会的核心,一个社会的主旋律,一个社会的正能量。
“做了坏事就要受到惩罚”原著粉表示还是拍出了精髓。怪不得遭遇审查问题,删改之后尺度还是很大,阴郁灰暗的风格,社会阴暗面,人性的善恶,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争辩。前面节奏很快,有找不到证据的“电冰箱问题”,但方木刻画很精彩,没有蝙蝠侠的哥谭市,最终还是相对公平的江湖秩序——理性和正义
我总是觉得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定要不断的创造价值,价值创造的越多,我们生活的就越快乐,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度过每一天的,只有真正能够享受自我的人才是最快乐的人。
城市之光,这样的一个词,我相信大家与我一样,都充满着好奇与疑问,随着故事的慢慢推进,我发现了城市之光不仅仅是一个邪恶的象征词,更是一种善良的终结者的代名词,我们可能更多的向往那样的一种美好的生活,但是在向往美好的生活的时候,我们的心中不免会遭受这样或者那样的打击,这对于我们而言,是一种别样的滋味,但是,在这样的一种打击之中,我们更加能够体会到在城市之中生存着,危害着大家安全的人们,这样的人们就是没有一个爱国之心,他们不断的蚕食着人们的善心,从而变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罪人。
我们渴望能够拥有我们所谓的安全,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城市的建设与规划当中去,所以我们很少能够用现在别人看待我们的眼光去看待别人,因为我们现在每一个人都变的好自私,只会享受自己喜欢的,而不会去在意别人的痛点与泪点,我觉得这是让我们十分不应该去做到的事情。
见到的事情越来越多,我就越来越没有办法让自己大声的尖叫,我知道自己真的好渺小好渺小,渺小到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注意我一样,所以我不愿让别人受到我的伤害,我也不愿意去伤害别人!
我们总是这样的人,为了别人,为了别人更好的明天而不惜放弃自己的一切,我觉得这是不对的,因为我们的生命并不是生下来就是为了别人的,所以我们要为我们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