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观后感
我是被这本书的封面吸引的,一片绚烂的晚霞,粉色和紫色的霞光占据了整本书的封面,一条长长的风筝线轻柔的牵扯着菱形风筝,那么唯美纯净的画面,美得令人窒息。
刚看完小说的第一章,尽管内容不多,但我还是被卡勒德胡赛尼优美的文笔,深深地吸引了进去,我被阿米尔和哈桑而感动,小说是以阿富汗战争为背景的12岁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发生事变,自己跟随父亲逃往。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
写到这,回忆小说到这,我感到自己被骗局包围起来,阿米尔欺骗了哈桑,阿米尔的父亲和拉辛汗又欺骗了阿米尔和哈桑还有可怜的阿里(哈桑的爸爸)。
我并不喜欢童年的阿米尔,对父亲对哈桑的关爱似乎感到忌妒,或许是阿塞夫的挑唆,或许是骨子里种族的不和,宗教派别的歧视,在那年风筝节,对于哈桑被阿塞夫的欺凌置之不理的是他,把哈桑和阿里赶走的也是他。我更爱戴走上赎罪道路他,面对成为塔利班的阿塞夫,面对即将驾鹤西去的拉辛汗的坦白,面对哈桑的死,面对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面对多年来自己的错误去弥补的人,那么他现在是对的。
我喜欢哈桑,喜欢他忠诚的性格,喜欢他对于友谊所一贯的执着,喜欢他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喜欢他对《沙纳玛》的崇敬,在我眼里,也许他不是兔唇,不是那个像中国娃娃的哈扎拉人,那个被普什图人叫做"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巴巴鲁"的男孩,他勇敢强壮,机灵懂事,有普通男孩所没有的纯朴,在某一角度,也许胜过他的"阿米尔少爷".他最终被塔利班无情的杀害。
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我想到了在故乡,在那个有许多种族之分的城市,我离开了那,来到了一个陌生城市。
大城市的繁华,的确令我迷乱了眼睛,但在寂静之时,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校园里最瞩目的五个人。我与她们为友,让我变得更优秀起来。
这本小说告诉我的,就是去珍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家人,还有爱你的人,当你离开他们或者他们离开你时,你便会清楚地发现,原来爱已融进时间里,变成刻骨的记忆。
-
马路上大大小小的车子把马路堵得水泄不通,远远望去就像一条长龙。大街两旁有服装店、理发店、玩具店……来到零售店呀,这里的零食可真多,很多小朋友
-
尊敬的海伦·凯勒:您好!我知道您在9个月大时就失去了视力和听觉,并因此也丧失了语言能力。这一切就像一把无情的剑一样,把您与五彩缤纷的世界隔开
-
星期四一早,我睁开眼,发现窗外白茫茫一片,成了冰雪大世界。树上披着一层洁白的雪,让我想起了“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在上学的路上,
-
冬天对于我来说是温馨的,因为冬天装满了我纯真、美好、无忧无虑的儿时回忆。我上幼儿园时,我们家在学校的家属院里,邻居大多是老师。谁家做好吃的,
-
“旧货来卖喽!”又是那一声声吆喝,丁当的声音响彻整条小小的胡同。清晨,推开锈迹斑驳的大门,踏进铺满落叶的胡同,望着长满青苔的石墙,沿着那条熟
-
我有一间小房间,窗子是巧克力糖,墙是饼干,枕头是鸡蛋煎饼,水龙头里流出来的全是橘子水。中间摆着一张公主床,床上有一只小企鹅,每天睡觉前我都和她一起玩耍。床
-
昨天我读完了《闪电手的故事》,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小学五年级的马阵同学,很喜欢打篮球,立志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篮球运动员。可是由于个子矮小的缘故,投篮总的命中率
-
放慢脚步,品味人生。——题记以前小学时,语文基本上就等于是一个对汉字的初步认知,数学无外乎就是加减乘除,英语顶多也就是几个简单
-
国庆长假,爸爸带我回了一趟老家----苏北的“鱼米之乡”金湖。我的家就住在那里的农民新居里。走近我们的农民新居,首先看到的是古色古香的门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