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是把自由的剑
忘了是哪位先哲说过,军队是暴力的机器,和人性是天然相悖的。
当正义的杀戮和善良的人性碰撞时,作为个体的士兵如何定位自己在战争里的角色?影片《血战钢锯岭》试图给我们这样一个答案---悍不畏死、合力戮敌的勇士和坚守信仰、悲天悯人的信徒,两者的信念虽冲突,但并非不可调和。
战争带来肉体和精神的创伤,而信奉和平主义的信徒用拯救加以抚慰。人性的善良在杀戮之地被蒙上浓浓的血雾,但依旧熠熠生辉。信仰推至极致便是一种撼人的力量,这何尝不是另一种战斗力呢?我忽然想到,影片中那位日军军官因战败而剖腹,其实也是一种信仰的感召,他的信仰叫“武士道”。
果真如此,那信仰是不是也要分正义的信仰和邪恶的信仰?如果武士道信仰属于邪恶的信仰,那“不成功便成仁”属于什么?不要以为这句话是蒋介石说的就贴上政治标签并加以否定,这句话其实源自《论语》,原文是:“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
所以我想,信仰作为一种心灵寄托方式,本无善恶、好坏之分,它如同一把自由之剑,就看握在谁的手里了。日军的信仰之剑显然握在军国主义的皇室和政府的手里。
赞美信仰的典故和传说不胜枚举,但不知道为什么,观影后我独想起另一部伟大的影片---《肖申克的救赎》,片中主人公安迪通过对信仰的坚守,不仅完成了对自己命运的救赎,更完成了对影片所有受众心灵的救赎,他的信仰就是根植于心底的“希望”。
可见,信仰的力量是强大的,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在某些人或集团的心目中,信仰是可怕的,必欲去之而后快,他们的做法不外乎三种:谎言、杀戮和洗脑。
对中国人而言,《血战钢锯岭》的主人公戴斯蒙德,这个自愿参军的和平主义者,是荒诞的,但是,更荒诞的是美国军队处置这位崇尚“非暴力”的士兵的方式,军队对他的质疑和指控,完全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没有看到任何人举起“国家”和“民族”这两个大棒,砸得戴斯蒙得人魂皆碎、肝胆俱裂。这绝对不是像我这样从小在“国家”、“民族”概念下成长起来的人所能理解的。
人性也许不完美,但人性可以自由地铺陈;信仰可以不认同,但信仰可以得到足够的尊重。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美国式价值观。
有人说:“《拯救大兵瑞恩》是一群人拯救一个人,而《血战钢锯岭》是一个人拯救一群人”。的确,这两部经典电影体现了国家或群体对个体价值的尊重,我承认,这很美好,但也很美国。
个体价值或信仰真的可以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吗?我的回答是否定的,个体价值在国家、民族利益面前应该如草芥一般卑微,这很现实,也很中国。
所以,草芥如我,当时刻准备着做一枚幸福的炮灰。